特大喜讯:康迪纯电动乘用车项目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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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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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改委根据2018年12月18日颁布的《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第22号令的相关规定,将康迪电动汽车江苏有限公司新建年产5万辆纯电动乘用车项目委托江苏省发改委办理。2019年1月8日,康迪电动汽车江苏有限公司收到了江苏省发改委关于康迪电动汽车江苏有限公司年产5万辆纯电动乘用车项目核准的通知。
 
       康迪电动汽车集团董事长胡晓明表示,由于国家对新能源汽车企业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在2017年5月暂停了新建独立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这严重影响了康迪电动汽车集团的正常发展。 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后国家发改委出台了《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第22号令并取代了原27号令,根据新的规定,对新投资者极大提高了准入门槛和难度,康迪是根据新规定中第四十八条《新能源汽车企业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前正式受理的新建独立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在本规定实施前参照原规定研究办理》条款获批的,全国适用该条款的仅3家企业。 康迪项目的获批,对康迪来说是里程碑事件,这将大大提升康迪电动汽车集团的价值和影响力,也将为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发挥积极作用。